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致全县食盐经营者和消费者告知书

2023-08-25 观看4959 次

全县食盐经营者和消费者:

近日,我县个别地方出现抢购食用盐的现象。目前我县食用盐储备量十分充足,长子县盐业公司食盐总储备量近45吨112500袋,后续还会持续调运105吨大家无需抢购,无需恐慌,请广大市民不信谣、不传谣,按需求理性购买。为保障食用盐价格秩序平稳,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,现提醒告知如下:
一、保持食盐价格稳定
各相关经营者应当严格遵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》、《反垄断法》等价格法律法规,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,切实加强价格自律管理,自觉维护良好的价格秩序,不得相互串通,操纵市场价格,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、囤积居奇,不得哄抬价格、推动食盐价格上涨。
二、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
各相关经营者应严格执行《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》第九条、第十六条规定,在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标明价格,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,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。
三、严禁价格欺诈行为
各相关经营者应严格遵守《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》,进行交易应当遵循公开、公平、自愿、诚实信用的原则,不得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或者价格手段,欺骗、诱导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之进行交易,严禁低标高结、价格欺诈。
我们将加强食盐市场价格及其他经营行为的监管,切实维护市场秩序,维护广大消费者的权益。
长子县盐业公司
2023年8月25日